戏迷必看播放戏曲不侵权!这份版权获取指南请收好

【戏迷必看】播放戏曲不侵权!这份版权获取指南请收好

在抖音刷到某网红翻唱黄梅戏被起诉的新闻时,老戏迷张师傅心头一紧。他经营的茶馆每周都有戏曲演出直播,这让他开始担心:播放《牡丹亭》选段需要授权吗?戏迷票友翻唱经典唱段算侵权吗?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戏曲传播中的版权那些事。

一、戏曲版权涉及哪些权利人?

某地方剧团曾因擅自改编京剧《锁麟囊》被告上法庭,这个案例揭示了戏曲版权的复杂性。传统戏曲作品往往涉及三重权利人:

1.剧本著作权(词曲作者或继承人)

2.表演者权(演员及演出单位)

3.录音录像制作者权(音像出版单位)

以播放程派名剧《春闺梦》为例,若使用1962年某剧院的录音版本,需同时获得剧本继承人、演出院团及音像出版社的三方授权。

二、常见场景应对指南

1.线下演出

某民营剧团在社区巡演《天仙配》时,通过省戏剧家协会联系到黄梅戏版权代理机构,以每场200元的标准获得演出许可。建议提前3个月联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或相关版权代理机构。

2.网络传播

短视频博主梨园小生上传《空城计》选段前,从某正版戏曲数据库购买单曲授权,并在简介注明版权来源:XX音像出版社。注意平台对戏曲片段时长限制,通常不超过1分钟较为安全。

3.改编创作

青年创作者将昆曲《游园惊梦》融入电子音乐时,除获得原始版权方许可外,还需在改编作品中明确标注基于XX版本改编。建议通过中国戏剧著作权工作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。

三、特殊情形处理

•已过保护期的作品:如播放1953年前录制的京剧老唱片,仍需注意表演者权保护期(录制后50年)

•地方稀有剧种:联系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,部分濒危剧种可获免费授权

•商业性使用:某电商平台戏曲背景音乐侵权案显示,营利性使用赔偿标准可达正常许可费的3倍

四、避坑指南

1.某县级电视台播放戏曲晚会后收到律师函,因其误以为非盈利播放可免责。切记:是否收费不是判定侵权的唯一标准。

2.建议建立版权台账,记录每部戏曲的授权状态。某文化公司使用版权监测系统,每年节省维权成本超20万元。

3.遇到海外版权纠纷时(如在新加坡演出粤剧),可通过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(CISAC)协调解决。

结语:

某知名戏曲主播的成长经历值得借鉴——初期因无知侵权被处罚,后建立专业法务团队,现已成为传统戏曲推广标杆。在这个人人都是传播者的时代,尊重版权不是束缚,而是让传统文化走得更远的基石。建议从业者定期参加国家版权局举办的戏曲版权研修班,让艺术传承与法律规范并行不悖。

(注:文中数据及案例经艺术加工,实际操作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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